新北好時光系列活動http://www.2015ntpcfr.com.tw/events_new.html http://www.2015ntpcfr.com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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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活動緣起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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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推廣新北市特色餐館,凡至指定特色餐館消費並打卡,即可獲得店家優惠;集滿三家特色餐館打卡紀錄,更可抽總獎額18萬元美食餐券超級大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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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活動辦法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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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至指定41間新北市特色餐館店家用餐消費並打卡(掃瞄店家專屬QR cord),即可兌換電子折價券(由店家贊助,可立即使用之優惠) 活動期間內,至三家不同店家打卡,即可參加「新北好食光美食餐券」的抽獎(總獎額18萬元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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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活動期間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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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/07/27(一)~2015/09/20(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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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抽獎時間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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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抽獎日期為2015/09/25,為求公正公開,本次活動將於新北市政府內舉行,並協同第三方公證人為活動抽獎公證,並於公開抽獎當日於活動網頁上公佈抽獎結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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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抽獎要點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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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活動結束後進行抽獎作業,並於9月25日將得獎名單公布於活動網頁,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,告知領獎方式。 |
2. |
獎品將依據消費者填寫資料通知或寄送,若因未詳填資料(如地址不全或填寫錯誤),導致獎品無法通知或寄送,視同放棄獎品,將不補發或重寄,如經發現偽造資料取消抽獎資格。 |
3. |
收到email後須填妥於同意領獎回條,並於一週內寄送回函,若超過一週未寄送回函者將視同放棄領獎資格,則由系統於2015/10/02補抽獲獎名單,並公布於活動網站。 |
4. |
全部獎項預定於抽獎結果公布後兩週內發送完畢。 |
5. |
獎項將直接寄送給得獎者簽收完成贈獎手續。 |
6. |
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參加機會抽獎,凡得獎價值超過NT$20,001元者,需預先繳納10%所得稅,中獎者需備齊身份證影本,並由集思創意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扣稅金後再行發放;贈品金額1,000元以上依法需製發扣繳憑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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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 其他注意事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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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本活動獎項之樣式以實際贈送餐券為準,得獎人不得要求兌換現金。 |
2. |
本項活動抽獎辦法,以網站公告為準,並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獎品或修改辦法之權利。 |
3. |
如因本活動辦法、注意事項與相關事宜所生之疑義,悉依主辦單位所提供之補充及說明方式辦理。 |
4. |
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網頁中,參與本活動者於寄出資料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視為同意接受上述事項規範。 |
5. |
得獎者如有違反本「注意事項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;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並將採行法律追訴並請求損害賠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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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 抽獎贈品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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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獎額高達18萬元。 ★頭獎:伍萬元美食餐券,一名。 ★貳獎:參萬元美食餐券,一名。 ★參獎:貳萬元美食餐券,一名。 ★肆獎:壹萬元美食餐券,一名。 ★伍獎:伍仟元,十四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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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 美食餐券使用需知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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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美食餐券有效使用期間為2015/10/01起至2015/12/31止,逾期不得要求折換現金。 |
2. |
得獎者可持餐券於參與活動之店家消費(共計41間特色餐館)。 |
3. |
餐券視同現金券使用,可購買活動店家之餐點、飲料、食品禮盒或其他店內指定販售之商品,但不得直接兌換現金及找零,使用時亦不得開立發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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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 店家配合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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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打卡優惠: |
於消費者結帳時掃瞄QRcord並登入臉書參加,完成打卡後即可獲得該店家所提供之單次優惠(店家自行提供,例如折扣優惠、現金折價、小菜贈送等等)。 |
2. |
美食餐券使用: |
得獎者可持新北好食光餐券於參與活動之店家消費,餐券視同現金券使用,但不得直接兌換現金及找零,店家於每月25日匯整餐券並寄送給活動小組(集思創意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李聯誼先生),核對明細後由店家開立發票寄至活動小組,集思創意於次月15日匯款至各店指定帳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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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獎贈品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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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頭獎:iPhone 6 手機,一名。 |
★參加獎:美食餐券壹仟元,二十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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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期間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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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/07/27(一)~2015/09/20(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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